学校首页 财务系统 OA办公 教学平台 实景校园 旧版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3-03来源: 作者:科研处关注: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按照《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现就开展陕西省第三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遵循“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原则,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充分激活各类科技资源科普价值,推动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共享,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营造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推动优质科普资源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至4月,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工作的实际确定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科普政策与科技成果展示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和全省科技创新部署。通过科普展览、科普展演、线上云展厅等形式,展示“十四五”以来我省在航空航天、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彰显新质生产力对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将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加强科学教育,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开展院士专家科普报告会、校园科技节、研学实践、创客大赛等活动,深化科普助力“双减”。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前沿科普报告,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

2.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聚焦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依托科技小院、现代农业示范区,通过田间课堂、云上培训等形式,深化高素质农民培育,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开展乡村生态保护、农产品产销、创新创业等科普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深入开展绿色生产、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3.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组织科普专家进车间、进工地、进园区,开展技能培训、技术咨询、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帮助产业工人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掌握先进技术。开展多层次、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引导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习科学知识、使用先进技术。

4.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围绕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开展智慧助老志愿服务,帮助老年人掌握智能技术应用,提升老年人对电信诈骗、网络不实信息等的识别能力。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发挥老专家作用,开展健康养生、反诈防骗、应急避险等科普宣传,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5.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拓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视野,提高干部“八项本领”“七种能力”。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实地参观学习,着力提升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举办干部心理健康培训,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四)融媒体科普创作传播行动

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科普陕西等平台,推动优质科普资源进基层。开展科普微视频、动漫、原创图书等作品征集活动,动员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志愿者参与创作,使用“千万IP创科普”等话题标签扩大传播。联合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开设科普专栏,制作热点科普内容,通过直播、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提高科普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基层科普惠民服务行动

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群众关注热点,开展科普市集、健康义诊、现场咨询、科普展演等活动。聚焦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发挥产业顾问作用,助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开展精准科普帮扶,让科普服务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四、有关要求

1.注重实效。各学院要聚焦公众所需所盼,创新活动新思路、新做法,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便捷的科普服务平台,让“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焕发新活力、展现新成效。各学院至少开展1项重点活动。

2.项目申报。活动项目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开展前沿科技知识普及活动,学院可结合本学科优势科技资源申报“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省科协将结合活动内容、形式、成效等择优予以支持。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报送活动项目申请。(详见附件)

各学院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第三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8092373795@139.com。

 

附件:《陕西省第三十四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乔煜茜

联系电话:0913-2133889

 

 

科学研究处     

2026年3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校级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