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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首批“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3-03-18来源:渭南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处 作者:渭南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处关注:
关于组织申报
首批“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社科普及载体建设,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科普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积极性,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省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托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它民间社团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科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科普及宣传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
其申报对象包括: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教育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教育场所(包括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历史、文化景区(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人文主题公园等);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艺演出场馆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含民办)。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要有一个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一套办公设施,一个宣传展示园地,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能够安排一定的年度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评比;接受基地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承担对科普工作的参观考察。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望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报,因接到通知较晚,请克服困难抓紧时间完成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13年3月29日12点前报送到社科处5306A。省社科联基地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现场考察、走访、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与基地办公室签订共建协议书(责任书),并正式授牌,同时基地办公室对每个基地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联 系 人:王有景   联系电话:2133223
 
                                          
                                                                               社科处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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