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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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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省各类科技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负责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年度科研计划的制定(修订)、实施、宣传和监督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计划项目和合作委托项目的组织策划、跟踪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

3.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组织申报;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评审鉴定、统计分析、上报归档等工作。

4.负责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工作;负责科研业绩奖励审核与发放工作;负责教师科研考核工作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方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不断开拓科研经费渠道。

5.负责科研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校级研究机构的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负责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管理及省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管理;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各级各类学术团体的管理;负责校外科研同行评议专家库的建设;负责科研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及共享使用。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推广及宣传工作;负责学校横向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举办科研类学术报告。

8.负责二级单位科研联络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研究人员课题申报、研究方法、投稿技巧等培训;做好处内员工业务素质培训等工作;负责科研先进的评选。

9.负责科研信息网页、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全面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科研成果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的完善和管理工作。

10.协助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开展教师科研能力培训,引导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