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研〔2014〕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社科普及载体建设,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第二批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托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它民间社团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科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科普及宣传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包括: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教育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教育场所(包括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要有一个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一套办公设施,一个宣传展示园地,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能够安排一定的年度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评比;接受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承担对科普工作的参观考察。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提交申请,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同时提交基地建设方案,于2014年6月16日前报社会科学处。
四、遴选和认定
学校将统一报至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通过现场考察、走访、评审等方式进行遴选,被确定的基地将发文授牌。
联系人:杨芳电话:2133233 Email:930676427@qq.com
社会科学处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