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教技(2013)4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了做好本次评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学科范围
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心理学;综合研究。
二、优秀成果推荐条件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的成果起止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0日。申报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其起止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0日。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8、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成果以及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和《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推荐书和登记表请在社科处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2、著作类成果提供样书2本(不再退回),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提供全套资料(原件审核后科退回)。
3、每项成果需提供被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
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统一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一式7份上报(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可退回)。
四、申报时间
2013年3月18日前上报社科处(含相关配套电子版)。
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