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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2-03来源: 作者:关注:

各相关单位:

为了确保2014年科研任务核定及科研奖励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就今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2014年1月1—2014年12月31期间我校教职工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在论文集、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获批的专利等。统计时未发表、出版的可计入下一年。

2.厅局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不含学会奖、课件奖、指导教师奖等)。

3.各单位举办的学术会议以及教师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

4.校内外专家为我校师生做的学术报告。

5.实践性科研成果

6.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题。

二、认定标准

1.文章被SCIEI收录的,依据收录证明认定;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新华文摘转摘、中国社会科学文章转摘,依据转摘证明认定。

2.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南大核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社科院核心)、北京大学图书馆(北大核心)、中国科学院国家图书馆(中科院核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信所核心)5家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

3. 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各研究机构论刊刊发的论文;其它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具体要求

1.所有统计成果均以正式出版为准,由我校教师完成但未署“渭南师范学院”的不统计。

2.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由第一完成人按版面署名将所有作者全部填写,其他人员不得重复统计;成果第一完成人非我校教职工的,由排序最靠前的我校人员按版面署名将所有作者全部填写。

3.统计表统一采用Excel格式,A4纸横向打印,各单位负责人对所报成果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

4.对每篇论文应该清楚标明级别:“南大核心”、“社科院核心”等,各研究机构论刊上发表的文章须注明“论刊”,否则按普通论文对待。

5.所有登记论文(发表于渭南师范学院学报和各研究机构论刊的除外)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首页),原件由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核对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学校存档;成果是著作的,需提供著作5本(已提交的不需要重复提交);获奖成果须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被转载、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它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在备注栏标注清楚出版单位、时间等详细信息。

四、重要说明

1.按照学校将教师科研考核津贴下切二级学院的精神,科研管理部门不再针对教师个人进行量化考核(行政部门人员除外),而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总量考核。本年度体育学院不单独考核,仍以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为考核单位。

2.行政部门须以部门为单位,将从事人文社科研究的人员成果报送至社科处,将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成果报送至科技处。

3.对于2013年年终科研统计遗留问题的成果,可纳入各学院今年的科研任务中,行政单位的遗留成果由社科处和科技处统计。

4.对《渭南师范学院科研考核办法(讨论稿)》(附件6)进行组织讨论,并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一并报送。

五、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2014126日(周六)上午900—1100将统计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讨论结果交到科技处(3708)和社科处(3711)办公室。逾期未交的科研成果补报后亦不计入本年度的考核。

请各单位于123日下午六点前报送“XX学院/研究机构2014年年终科研统计联系人信息”,参考下表: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研究机构名称

(加盖公章)

首选

联系方式

备用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签字

1

2

因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以确保统计结果真实、准确,防止错报、漏报。

附件(请在科技处、社科处网站及群共享中下载):

1.渭南师范学院2014年年终科研成果统计表

2.社科院核心、北大核心、中科院核心、中信所核心查询目录

3.南大核心目录

4.权威期刊目录

5.渭南师范学院科研机构一览表

6.渭南师范学院科研考核办法(讨论稿)

联系人:王有景   杨联系电话:2133223

卫   孟                     2133889

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

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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