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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4-11-18来源: 作者:科技处关注: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4〕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科学技术奖申报范围: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共三类。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申报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申报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申报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软科学类:重点申报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二)申报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推荐书填写必须真实、规范,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被申报成果完成人的资格: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凡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申报本奖励,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每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人。

(四)被申报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五)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请各申报人务必于2014年12月10日将以下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或社科处办公室。

1、每个成果的推荐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裁剪整齐(A4纸幅面),装订后的推荐书无需另加封面或塑料皮(附件材料的原件教育厅审核后退回)。

2、《201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1份。(注: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与推荐书中内容一致。主要完成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3、本通知及相关表格等可在渭南师院理工类科研群或渭南师院社科处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二)为了保证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科学性、公正性,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至教育厅。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孟 琳;联系电话:2133889;邮箱:wsykjc889@163.com

人文社科类联系人:杨 芳;联系电话:2133223;邮箱:wnsyskc@126.com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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