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渭南市科技局通知,2017年度渭南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渭南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必须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推荐时应提供相关认定登记证明、合作协议、技术合同文本复印件。
(二)选择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的项目,应当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推荐书中应提供相应的科技成果应用证明)
(三)每个推荐项目必须提交包含附件的推荐书一式11份。其中一份含全套附件的材料必须为原件(不能附原件的材料必须由推荐单位验证盖章)。附件应编写目录,与推荐书装订成册,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附件包括:⑴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评价证书、计划项目的验收证书、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动植物品种、农药、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的审批文件及许可证等。⑵查新报告。⑶获奖证书。⑷应用证明。⑸科技成果登记证书。⑹相关技术资料。包括研究技术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论文、论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等。⑺知情承诺书(技术合作证明)等。
(四)提交知情承诺书。对于本次报奖提交的知识产权证明和论文论著中有,但未列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合作者,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将此情况告知,并签署书面知情承诺书,作为附件提交。
(五)推荐书第三部分“项目详细内容”第7项“经济效益”栏目填写的数据,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出具应用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之外的推广应用单位出具应用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
(六)已经获得其它地、市或以上级别科学技术奖的相同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再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七)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参加市科技奖励评审。
(八)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未脱密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项及要求
各推荐部门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办公室(3710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wsykjc889@163.com。相关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科技处网页“通知公告”栏或理工类科研QQ群下载。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2133889
附件:1.渭南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参考表
2.知情承诺书样表
3.渭南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科学技术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