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鼓励全省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挖掘和综合利用省内社会科普教育资源,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8-2022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我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重新申报对象。曾经命名过“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但已超过认定期限的(名单见附件3),可按照相关程序重新申报。
2.新申报对象。凡符合《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见附件1)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办法。重新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及科普教育基地命名期内科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要求案例具体,数据翔实。
新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
2.命名办法。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抽查,对符合认定标准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命名。
三、有关要求
1.拟申报单位要积极了解国家科普政策,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2.省科协、科技厅将对已命名的基地进行督导管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提升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并大力宣传工作优秀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
四、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拟申报单位请在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37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sykjc889@163.com。相关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理工类科研QQ群共享或科研处网页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0913-2133889
附件1.“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doc
附件2.“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3.“2012--2016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doc
科学研究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