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接陕西省教育厅[陕教〔2020〕96号]文件,获批资助的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项目、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见一览表(详见附件)。现就有关签订重点实验室项目合同书、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项目合同书、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合同书》(附件2),A4双面打印,一式4份。
2.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项目负责人签订《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附件3),A4双面打印,一式4份。
3.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附件4),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4. 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3日
5. 受理地点为:科研处3710办公室
二、特别提示:
1、责任书中的主要研究人员、预期研究成果要和下达文件一致,不得做任何调整,否则教育厅结题系统不认可,会直接影响结题。
2、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按期结题、验收,发表相关论文时请标注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不能标注教育厅的两个项目编号),同时论文内容要和立项题目密切相关,且至少有一篇是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否则教育厅在结题时不予认可。
附件: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的通知.rar
附件2.陕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合同书.doc
附件3.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doc
附件4. 陕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doc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913-2133889
科研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