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2025 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第三批次结项情况的通报(陕社科联[2025]140 号)要求,现就 2025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延期)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有关要求
2025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延期)项目不组织集中的结项评审。请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予以撤项。 一般项目(延期)结项须提交不少于 3 万字的研究成果和不少于 3000 字的成果摘要,自行确定不少于 5 名高级(至少 2 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在结项审批书上签署评审意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在核心以上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在省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2025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2)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以上(含)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地点:截止2026 年 5 月 25 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科研处371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0913-2133223
电子邮箱:kycsklxm@163.com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排版格式详见“陕西社科网-业务系统-资料下载”栏目。
科学研究处
2026 年 5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