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锚定科技强省建设目标,根据《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6〕1号)要求,结合《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现面向全校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创新赢得未来
传三秦文脉 扬时代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26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解读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紧扣“四个面向”工作要求,采用通俗化、场景化、互动式科普形式,丰富新质生产力科普场景,加强基础研究成果科普,引导公众及时认识、理解、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我省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充分展现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夯实科技基础支撑、努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生动实践。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与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切热点,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深入农村地区、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活动
1.科普宣讲团科普活动(启动成员增补)。为充分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展现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依托学校现有科普宣讲团队伍,现启动新一轮成员增补工作,遴选入库成员承担系列科普报告任务。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动员推荐热心科普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宣讲表达能力突出的教师、科研人员申报,并填写科普宣讲团申请表交至科研处。
2.科普场馆开放共享。市级以上科普场馆(基地)组织开展开放共享活动,进行有特色的主题科普展教活动。
3.科普讲座。各二级学院内部需至少举办1场专业领域科普报告,鼓励跨学科联合举办。
4.科研经验分享座谈会。以第 42 个教师节契机,组织本年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教师开展经验分享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把全国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要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联动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成为大流量。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
(四)做好总结,示范推广。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25日前将包含科普活动工作总结、现场照片、参展作品登记表、新闻报道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18092373795@139.com)。命名格式为2026全国科普月+单位名称。其中,开放科普馆的单位还需额外提交签到表。请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渭南师范学院科普宣讲团成员申请表
科学研究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