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财务系统 OA办公 教学平台 实景校园 旧版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上级文件 > 正文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日期:2020-04-03来源: 作者:关注: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文件,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课题研究的时间要求申报结项。

论文、研究报告类课题的研究时限为1年,专著类课题的研究时限为1年半。课题研究如需延期,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办审批,最多可延期一年。超出时限要求仍未申报结项的项目作撤销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

2、严格鉴定把关,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省社科规划办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通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3)申请结项的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的;(4)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5)伪造鉴定专家意见的。

3、确保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和质量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全文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为专著的,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CSSCI(含扩展版)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或中国社科院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结题可评为优秀。

4、办理省级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程序:(1)项目负责人填报《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2)省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最终成果的会议鉴定,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年度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的通讯鉴定。(3)通讯鉴定专家的选定:a.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省专家,实证性研究报告可聘请1位省内实际工作部门厅局级以上职务的同志参加鉴定;b.每个项目的通讯鉴定专家须选定3人;c.课题组成员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专家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4)通讯鉴定专家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上写出文字评语,提出成果等级建议,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设定的指标量化计分,65分以上者为通过,65分以下者为未通过。(5)结合专家鉴定意见,按照内容提示,从课题的角度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核表》。

5、相关其他要求:(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中的“总结报告”内容不少于2500字,“最终成果简介”内容不少于3000字。(2)上报结项材料文本须左侧装订成册,顺序为:《结项申请书》、3名专家的《成果鉴定表》、《结项审核表》、最终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最终成果如不方便装订,可附后。(3)成果简介参照附件模板单独打印,夹在上报结项材料文本当中。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鉴定:

1.最终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最终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厅局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需有文件佐证);

3.最终成果(或阶段成果)被陕西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报》采用,需提前投稿;

4.以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上刊登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仍需填写《结项申请书》,办理结项手续。

上一条:陕西省教育厅结项材料要求 下一条: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关闭